名称 |
创金稳定收益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分级 |
本计划包括两类份额,分别为“A份额”、“B份额”,B类份额仅限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计划成立日,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比例原则上为9:1;存续期内,如因A类份额参与、退出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两类份额比例临时大于9:1时,管理人应以A类开放期结束日两类份额配比情况及时追加自有资金以保持两类份额比例原则上不高于9:1,实际份额比例以计划最终募集结果为准。 |
A份额分层原则 |
1、A份额按照不同的投资期限分为四层:1月期、3月期、6月期和12月期(各层次份额每一期的具体投资期限可能由于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有所变动,最终以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的起始日和到期日为准)。管理人有权不定期增加A份额层次,并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管理人指定网站上进行公告。 2、本集合计划A份额中各层次份额将滚动或不定期发行,管理人将提前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每期产品的发行起始日、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发行规模上限、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及参与和退出安排。 3、A份额中各层次份额的预期收益在每个周期产品结束后按照每期产品发行公告的预期收益率或产品实际收益率孰低值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第一创业证券以自有资金参与的B份额对应的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合同约定责任,如发生导致该B份额全部亏损的情况下,第一创业证券不再对A份额进行补偿。发生极端情况时,A份额也存在无法获取预期收益或本金损失的可能。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0亿份,存续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无固定管理期限 |
推广期 |
本计划推广期由管理人通过网站发布的推广公告约定。 |
投资运作期 |
A份额按照不同的投资期限分为四层:1月期、3月期、6月期和12月期(各层次份额每一期的具体投资期限可能由于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有所变动,最终以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的起始日和到期日为准)。管理人有权不定期增加A份额层次,并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管理人指定网站上进行公告。 |
封闭期 |
本计划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开放期 |
投资者可以办理集合计划参与、退出等业务的工作日。 1)A类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时间 A类份额投资者可在各层次份额投资运作期结束日,办理A类份额的退出业务;A类份额投资者可在各层次份额开放日,办理A类份额的参与业务。A份额中各层次份额将滚动或不定期发行,管理人将提前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每期产品的发行起始日、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发行规模上限、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及参与和退出安排。 2)B类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时间 管理人有权灵活设置特定开放期,办理B类份额的参与、退出业务,管理人在存续期申请参与、退出本计划,必须满足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管理人自有资金可参与、退出的条件,且必须提前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份额面值 |
两类子份额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A、B份额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
相关费率 |
1、参与、退出费:0%; 2、托管费: 0.1%/年;3、管理费:0.3%/年;4、其他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本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较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现金类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 |
风险收益 特征 |
A份额:低等风险 B份额:高等风险 |
适合推广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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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广 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时公布的推广机构等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