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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国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准入条件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第一创业   |  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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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202191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需符合如下合格投资者准入条件:

一类股转合格投资者(参与创新层、基础层股票交易)

1.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3.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的投资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二类股转合格投资者(参与创新层股票交易)

1.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3.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的投资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前期已开通原三类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其交易权限范围将自动增加创新层股票投资者无需另行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开市具有全国股转系统一类、二类、三类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其交易权限范围将包含北交所股票。

请投资者了解相关交易规则与风险,审慎投资。如有疑问请联系您所在营业部或客服热线95358

详细规则请见全国股转系统网http://www.neeq.com.cn/rule/Business_rules.html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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